|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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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兆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世鳌国际商务(北京)有限公司第七分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 |
| 法院 |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划拨被执行人世鳌国际商务(北京)有限公司第七分公司银行存款六百四十六万三千二百零六元九角。 二、冻结、划拨被执行人世鳌国际商务(北京)有限公司第七分公司应支付滞纳金(以三百一十万六千八百零七元七角九分为本金,按每日费率万分之六的标准计算,自2020年4月16日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以四十五万四千七百六十八元八角三分为本金,按每日费率万分之六的标准计算,自2020年4月16日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三、冻结、划拨被执行人世鳌国际商务(北京)有限公司第七分公司应支付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四、冻结、划拨被执行人世鳌国际商务(北京)有限公司第七分公司应负担的申请执行费以及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 五、依法扣留、提取被执行人世鳌国际商务(北京)有限公司第七分公司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或查封、冻结、扣押、拍卖、变卖其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其它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1-06-24 |
| 发布日期 | 2021-07-1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