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内蒙古微新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返还原物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内蒙古微新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020元、公告费560元,由原告内蒙古微新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1-03-31 |
| 发布日期 | 2021-07-0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