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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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清江浦支行 江苏实上建设有限公司 江苏亿泰隆置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涟水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江苏实上建设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工程款152400元并承担利息(以152400元为基数,自2019年7月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被告江苏亿泰隆置业有限公司在欠付被告江苏实上建设有限公司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348元,由被告江苏实上建设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收款人: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清江浦支行,账号:62×××34) |
| 裁判日期 | 2020-02-21 |
| 发布日期 | 2020-03-2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