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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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晋昇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上海弘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晋昇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上海弘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剩余货款2,750,000元; 二、晋昇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上海弘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因逾期支付货款造成的上浮货款81,382.09元; 三、晋昇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上海弘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违约金1,016,674.79元。 案件受理费37,584.46元,由晋昇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12-03 |
发布日期 | 2020-03-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