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梁介福(广东)药业有限公司 双斧药业(广州)有限公司 湖南银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知识产权与竞争案件执行 | 
| 法院 |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本院(2021)粤01执1021号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双斧药业(广州)有限公司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梁介福(广东)药业有限公司、梁介福药业(私人)有限公司还款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梁介福(广东)药业有限公司、梁介福药业(私人)有限公司发现被执行人双斧药业(广州)有限公司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1-05-17 | 
| 发布日期 | 2021-07-0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