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查封或扣押被申请人陆昕、李永旭价值800000元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4520元,由谭静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06-24 |
发布日期 | 2021-07-06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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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查封或扣押被申请人陆昕、李永旭价值800000元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4520元,由谭静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06-24 |
发布日期 | 2021-07-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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