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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株洲市永兴食品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0)湘0203执316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株洲市永兴食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彭杰,总经理。

被执行人陈纯,男,汉族,****年**月*日出生。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现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三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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