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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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临沂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江苏麦果国际旅游有限公司、江苏同业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风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北京国都之旅国际旅游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济宁众信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8363.5元,由原告临沂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江苏麦果国际旅游有限公司、江苏同业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风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北京国都之旅国际旅游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济宁众信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负担5000元(已交纳),由被告北京迈途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负担2363.5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2-30 |
| 发布日期 | 2021-07-0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