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汝州玉川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汝州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对被申请人***、***、***、***在金融机构的存款予以冻结,冻结不足部分,对其所有的其他财产或债权予以查封、扣押或冻结,限制其处分权,以上限额410624元。 案件申请费2573.12元,由汝州玉川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10-15 |
| 发布日期 | 2019-12-1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