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泉州星浩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商品房预售纠纷 |
| 法院 |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闽0503民初1082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沈阳,福建顺济(厦门)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泉州星浩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唐学明,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原告***与被告泉州星浩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19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吕千虹 二零二零年二月十九日 书记员倪淑玲 |
| 裁判日期 | 2020-02-19 |
| 发布日期 | 2020-03-2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