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宁夏恒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吴忠分公司
宁夏一帘幽梦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法院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2020)宁0302民初1484号民事判决;

二、被上诉人宁夏一帘幽梦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分别向***补偿装修损失3500元;

三、驳回上诉人***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2300元,由上诉人***负担575元,由被上诉人宁夏一帘幽梦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分别负担57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300元,由上诉人***负担575元,由被上诉人宁夏一帘幽梦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分别负担575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4-20
发布日期 2021-06-30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