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湖南省正海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永州万众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提供劳务受害者责任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2019)湘1103民初4348号民事判决; 二、上诉人***赔偿被上诉人***各项经济损失42,350.97元(***已垫付52,495元); 三、上诉人湖南省正海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在收到本判决书之日起五日内赔偿被上诉人***各项经济损失42,350.97元; 四、驳回被上诉人***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1582元,减半收取791元,由上诉人***负担237.3元,上诉人湖南省正海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负担237.3元,被上诉人***负担316.4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582元,由上诉人***负担474.6元,上诉人湖南省正海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负担474.6元,被上诉人***负担632.8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03-11 |
| 发布日期 | 2020-03-2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