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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邹城市东旭煤炭储运有限责任公司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东滩煤矿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仓储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45840元(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东滩煤矿缴纳),由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东滩煤矿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45840元(邹城市东旭煤炭储运有限责任公司缴纳),由邹城市东旭煤炭储运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5-21
发布日期 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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