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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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湖南诚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株洲海通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湖南诚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的起诉。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1-15 |
| 发布日期 | 2020-03-2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