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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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河北艾菲德塔业有限公司 河北金腾飞金属构件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企业借贷纠纷 |
| 法院 | 河北省景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被告河北金腾飞金属构件有限公司、***、李金娟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案件受理费80元,由被告河北金腾飞金属构件有限公司、***、李金娟负担。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0-10 |
| 发布日期 | 2020-03-2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