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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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所有权确认纠纷 |
法院 |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苏州市姑苏区xx巷108号不动产对应的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书中确定的一套安置拆迁定销商品房利益(120平方米)由***享有。 案件受理费21000元,减半收取10500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
裁判日期 | 2021-04-27 |
发布日期 | 2021-0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