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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浙江求是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浙江斯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法院 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2017)浙0502民初4185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的本诉诉讼请求;

三、驳回浙江斯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反诉诉讼请求。

一审本诉受理费减半收取4025元,鉴定费28000元,合计32025元,由***负担。反诉受理费4990元,由浙江斯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4811元,由***负担3702元,由浙江斯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11109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2-19
发布日期 2020-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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