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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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东营天成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石化集团胜利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胜利油田供应实业发展公司 胜利油田物资经济贸易集团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确认“东营市房权证北一路字第××号”房屋的所有权归中国石化集团胜利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所有。 案件受理费7300元,减半收取3650元,由东营天成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03 |
| 发布日期 | 2020-03-2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