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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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宜阳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洛阳泰盈置业有限公司、河南新辉杰置业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579万元,不足部分查封、扣押其他同等价值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六冶洛阳有限公司垫付。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04-02 |
| 发布日期 | 2020-03-2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