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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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变更河北省张家口市桥西区人民法院(2020)冀0703民初1238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919908.1元及截止到2019年11月22日利息161462.2元(2019年11月23日之后的利息以919908.1元为本金按照月利率1.2%计算至借款实际清偿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二审案件受理费1,513.0元,由上诉人***、***负担1000元,被上诉人***负担513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6-08 |
发布日期 | 2021-0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