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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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会理支公司 四川省久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会理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四川省久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会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工程款204000元,冻结期限一年。 案件申请费人民币1540元,由***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5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20-03-09 |
发布日期 | 2020-03-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