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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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梓县众源煤业有限公司 贵州桐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贵州德源能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彦睿商贸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贵州省桐梓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申请人贵州彦睿商贸有限公司、贵州德源能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桐梓县众源煤业有限公司、***、***、***、***、***、***、***、***银行帐户存款; 二、查封被申请人***、***、***在桐梓县娄山关镇的财产。 (以上一、二项保全金额以2400万元为限。查封、冻结以本院执行结案通知书为准)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贵州桐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轮候保全的,本裁定自在先保全解除(或失效)之日起自动发生法律效力。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3-20 |
| 发布日期 | 2020-03-2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