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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迁安市燕山建筑有限公司
唐山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唐山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曹妃甸区分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法院 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7816元,由迁安市燕山建筑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5-25
发布日期 2021-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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