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法院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对被申请人***位于西安市曲江新区曲江池东路以西、航天大道以北XX幢XXXXXX室的房屋【不动产权证号为:2017XXXXXX】中价值2000000元的房产予以查封,查封期限为12个月。

保全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先行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6-28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