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浙江大管家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温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温州东部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委托合同纠纷 | 
| 法院 |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浙江大管家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80元,减半收取40元。由原告浙江大管家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20 | 
| 发布日期 | 2020-03-2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