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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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深圳市艾比森会务股份有限公司 中山市雨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委托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查封、扣押、冻结被告中山市雨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名下价值人民币226170.45元的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保全期限分别为: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不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超过三年。需延长查封、扣押、冻结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十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申请人逾期未提出续行查封、扣押、冻结申请,造成保全自然失效及财产被转移等,风险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1-06-2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