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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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巨创轴承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迎泽实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保证合同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本院(2020)豫03民终1580号民事判决; 二、撤销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法院(2019)豫0302民初197号民事判决第四项; 三、维持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法院(2019)豫0302民初197号民事判决第二项、第三项; 四、变更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法院(2019)豫0302民初197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洛阳巨创轴承科技有限公司、***、***、河南迎泽实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借款本金452799.44元及利息(以452799.44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6%,从2017年12月21日起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应扣除已支付的257110元); 五、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73614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78614元,由***负担58960元,由洛阳巨创轴承科技有限公司、***、***、河南迎泽实业有限公司负担19654元。二审案件受理费70947元,由***负担53210元,由洛阳巨创轴承科技有限公司、***、***、河南迎泽实业有限公司负担17737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4-30 |
发布日期 | 2021-06-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