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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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张集煤矿 凤台县瑞新墙体材料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 法院 | 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92227.89元。凤台县瑞新墙体材料有限公司负担34277.89元,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张集煤矿负担5795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3-12 |
| 发布日期 | 2020-03-2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