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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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广东揭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南支行 广东银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申请人广东揭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南支行不予执行佛山仲裁委员会(2017)佛仲字第435号裁决的申请。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 裁判日期 | 2019-4-1 |
| 发布日期 | 2020-03-2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