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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临沂宏业化工设备有限公司
江苏吉隆达化工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申请执行人临沂宏业化工设备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江苏吉隆达化工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2021)临仲裁字第154号裁决书)由江苏省灌南县人民法院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1-06-10
发布日期 2021-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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