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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深圳市优信鹏达二手车经纪有限公司常州武进分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继续履行与***签订的协议,***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交付车牌号为苏D5××××的奥迪牌小轿车;

二、驳回原告***的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680元,公告费600元,合计3280元,由原告***负担3180元,被告***负担1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裁判日期 2021-04-25
发布日期 2021-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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