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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睢宁支行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拍卖被执行人***所有的位于睢宁县环岛商城主楼超市A-502室房地产一处。

二、责令被执行人***及占用上述房地产的其他人员在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迁出,到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19-11-12
发布日期 2020-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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