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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间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泰兴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泰兴市兴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居间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2018)苏1283民初8024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泰兴市兴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140600元,由一审法院退还给泰兴市兴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二审案件受理费183400元,泰兴市兴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缴纳的42800元由本院退还,***缴纳的140600元由本院退还。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裁判日期 2019-12-27
发布日期 2020-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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