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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督促民事令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新疆百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类型 支付令
案号 -
案由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法院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申请人新疆百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物业费3605.9元。

申请费7.5元,由被申请人***负担。

被申请人如有异议,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不提出书面异议的,本支付令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1-06-04
发布日期 2021-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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