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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汾阳市瑞安有机玻璃板材厂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顺平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查封汾阳市瑞安有机玻璃板材厂、汾阳市瑞星有机玻璃有限公司院内生产车间南侧流水线一套(包括3个烘房、一套冷却设备、20套晾干模具)

二、查封期限为三年,自2019年12月23日至2022年12月22日。

本裁定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9-12-23
发布日期 2020-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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