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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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前海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广东壹为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中大新能源汽车销售租赁(深圳)有限公司 河源市车务通鑫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立即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中大新能源汽车销售租赁(深圳)有限公司、河源市车务通鑫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名下的财产,以价值人民币300000元为限。 案件申请费人民币2020元,由申请人广东壹为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01-09 |
| 发布日期 | 2019-11-2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