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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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深圳市综合能源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                 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深圳市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江苏爱多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深圳市综合能源有限公司、深圳市综合能源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的银行存款82万元或查封其同等价值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01-18 | 
| 发布日期 | 2019-12-0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