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四川清源康健家政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油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四川清源康健家政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银行存款1768元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财产,或扣留、提取其同等价值的收益; 二、案件受理费25元、执行费50元,一并从被执行人四川清源康健家政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19-10-20 | 
| 发布日期 | 2020-03-23 |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四川清源康健家政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油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四川清源康健家政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银行存款1768元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财产,或扣留、提取其同等价值的收益; 二、案件受理费25元、执行费50元,一并从被执行人四川清源康健家政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19-10-20 | 
| 发布日期 | 2020-03-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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