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友邦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委托合同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友邦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佣金及奖金合计501496.5元; 二、驳回原告友邦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诉讼费9708元(含公告费560元),由原告友邦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负担333元(已交纳),由被告***负担9375元(于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17 |
| 发布日期 | 2020-03-2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