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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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华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山西永辉超市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8800元,由山西华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本判决书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须依法按期履行,逾期未履行的,不得有转移、隐匿财产等逃避执行行为,并不得有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消费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人民法院在受理执行申请后,依法可以立即对违反本条款规定内容的相关当事人采取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裁判日期 | 2021-04-07 |
| 发布日期 | 2021-06-2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