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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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查封被执行人***的车牌苏C×××××(K31)、苏N×××××(K31)、苏N×××××(H22)、苏N×××××(H12)、苏N×××××(K39)、苏N×××××(H12)、苏N×××××(H32)、苏N×××××(K33)、苏N×××××(K32)号机动车,期限为二年。 二、被执行人应在收到或知晓本裁定书内容后将上述财产及相关证照立即交至本院。因被执行人的过错造成被查封财产损失的,应当自己承担责任。 三、需要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七日前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 本裁定立即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02-20 |
发布日期 | 2021-06-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