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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债权确认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广西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桂林金穗投资有限公司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
广西鑫达盛企业清算服务有限公司
广西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法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桂03民初54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的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100元,退还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上诉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予以退还。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裁判日期 2020-2-28
发布日期 2020-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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