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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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智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杭州驰群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杭州余杭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 广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分包纠纷 |
| 法院 |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广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原告杭州驰群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工程款214092.28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二、被告广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原告杭州驰群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利息损失(以214092.28元为基数,自2019年9月29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付至判决确定履行之日止),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三、驳回原告杭州驰群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10472元,减半收取5236元,由原告杭州驰群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负担3556元;由被告广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168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共四份,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10472元。在上诉期满次日起七日内仍未交纳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 裁判日期 | 2020-3-18 |
| 发布日期 | 2020-03-2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