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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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济宁鑫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排除妨害纠纷 |
法院 | 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00元,由***、***、***、***、***、***、***、***负担(已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3-08 |
发布日期 | 2021-06-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