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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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南方消防器材厂 安徽金南方消防通风设备有限公司 江苏平安消防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决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桐城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安徽省桐城市人民法院 执行决定书 (2021)皖0881执恢13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胡国平与被执行人杨旺胜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杨旺胜拒不履行本院(2019)皖0881民初23号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应支付申请执行人执行款及迟延履行利息的义务。逾期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四)项的规定,决定如下: 将被执行人杨旺胜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决定自2021年1月22日起生效。 二零二一年一月十五日 |
| 裁判日期 | 2021-01-15 |
| 发布日期 | 2021-06-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