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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攀枝花市立祥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执行完毕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九龙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四川省九龙县人民法院

执行完毕通知书

(2021)川3324执恢14号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9)川3324民初15号民事判决书,我院于2021年04月02日恢复执行祝启强与张里康、胡德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执行标的30000.00元。执行中,被执行人张里康、胡德才主动履行。本院已将30000.00元案款汇至申请人银行账户。该案现已全部执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四月六日

裁判日期 2021-04-06
发布日期 2021-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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