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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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双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盈全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21)豫0191民初1667号民事判决。 二、河南盈全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河南双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租金101334元及滞纳金(以101334元为基数,自2020年7月1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三、驳回河南双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3125元,由河南双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798元,由河南盈全电气设备有限公司负担2327元。 二审案件受理费3125元,由河南双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798元,由河南盈全电气设备有限公司负担2327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1-05-31 |
| 发布日期 | 2021-06-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