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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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查封被执行人丁伟名下坐落于锦州市古塔区士英街房屋一户(查封限额为(2019)辽0702民初1027号民事判决书确定履行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 二、查封被执行人丁伟名下车牌号为辽G×××**号轿车一辆(查封限额为(2019)辽0702民初1027号民事判决书确定履行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 三、房屋的查封期限为三年,车辆的查封期限为两年。 需要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19-10-21 |
| 发布日期 | 2019-12-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