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西宁天天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典当纠纷 |
| 法院 | 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郭大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西宁天天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当金680000元、综合管理费和利息356291.11元、违约金损失136000元、律师代理费25000元,合计1197291.11元。 二、被告***、郭大元自2019年11月1日至还清时止以典当本金680000元按每月利率2%赔付典当综合管理费用和利息损失。 三、原告西宁天天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对被告***抵押的位于西宁市××区房产以拍卖或变卖该房产所得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四、驳回原告西宁天天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7643元、公告费900元(此款原告已预交),由原告天天典当公司负担1765元,由被告***、郭大元负担16778元(此款二被告与上述款项一并给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26 |
| 发布日期 | 2019-12-1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