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行政处罚一审行政判决书

司法解析
类型 行政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行政处罚
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被告青岛市市南区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做出的《青岛市保障性住房不予登记通知书》(受理序号SN201810120006)。

二、责令被告青岛市市南区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内重新对原告***的保障性住房登记申请作出处理。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五十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4-23
发布日期 2021-06-14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